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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上我哥的便车他把我卖进了大山》中的人物用一种王大山拥有超高的人收获不少粉作为一部现实情“墨离谱了”创作的内容还是有趣不做以下是《搭上我哥的便车他把我卖进了大山》内容概括:男女主角分别是王大山,用一种的现实情感,大女主,逆袭,家庭,爽文小说《搭上我哥的便车他把我卖进了大山由网络作家“墨离谱了”倾情创描绘了一段动人心弦的爱情故本站无广告干精彩内容欢迎阅读!本书共计85111章更新日期为2025-11-09 17:21:44。该作品目前在本完小说详情介绍:搭上我哥的便车他把我卖进了大山
我哥把我卖了三万块。在我搭他的便车回家时,他递给我一瓶下了药的水。醒来时,
我已在陌生男人的土炕上。男人咧着黄牙笑:“大学生,以后你就是俺的人了。
1.暑假来临,我像往常一样,提前抢好了回家的火车票。就在我收拾行李的时候,
我哥林强,一个我血缘上的亲哥哥,给我打来了电话。电话里,
他的声音带着一种异乎寻常的热情。“小晚,放假了吧?票买了没?别买票了,
浪费那钱干嘛!”“哥正好要拉一批货去你们那边,到时候办完事,顺路把你捎回来,
多方便!”我有些犹豫。我哥是个大货车司机,常年跑长途。我坐过他的车,
车厢里永远弥漫着一股汗味、烟味和廉价泡面混合在一起的古怪气味。但还没等我开口,
电话那头就传来了我妈的声音。“小晚啊,你哥愿意带你,你就坐他的车回来呗!
又省钱又安全!”“你一个女孩子家,坐火车人多眼杂的,多不安全!”安全?
我妈永远不会知道,她口中的 “安全”,成了我一生噩梦的开端。
拗不过他们的 “热情”,我退掉了火车票。三天后,
我哥林强开着他那辆半旧的解放牌大卡车,出现在了我学校门口。他跳下车,
给了我一个热情的拥抱,还主动帮我把行李箱扔上车。“走,小晚,哥带你回家!
” 他笑得一脸灿烂。我没有多想,一头钻进了闷热的驾驶室。车子缓缓驶出城市,
上了高速。一路上,我哥显得格外兴奋,不停地跟我说着家里的事。“小晚,
你在外面读书就是有出息,不像我,没文化,只能开大车,一辈子没出息。
”“爸妈天天念叨你呢,说你是咱们老林家飞出去的金凤凰。”他嘴里说着夸我的话,
眼神却总是不经意地通过后视镜,打量着我。那种眼神,不像是在看妹妹。像屠夫,
在打量一头即将被送进屠宰场的牲口。当时的我,并没有读懂那眼神里的含义。
车子行驶了三个多小时,在一个名为 “望乡” 的服务区停了下来。“小晚,下车歇会儿,
哥去上个厕所。”他跳下车,很快又折了回来,手里拿着一瓶矿泉水,瓶盖已经拧开了。
“来,喝口水,天热,别中暑了。”他把水递给我。我当时确实渴了,没有丝毫怀疑,
接过来就喝了大半瓶。水的味道,似乎和平时没什么两样。但很快,
一股强烈的困倦感席卷而来。我的眼皮越来越重,我哥的脸在眼前变得模糊。我最后的记忆,
是他脸上那抹诡异的笑容。“小晚,睡吧,睡一觉,就到‘家’了。”等我再次醒来,
天已经黑了。我发现自己躺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不是柔软的床,
而是一个铺着破旧被褥的土炕。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浓重的霉味和汗臭。我的头疼得像要裂开,
手和脚,都被粗糙的麻绳紧紧地捆着。一个陌生的中年男人,正蹲在炕边,
借着一盏昏黄的油灯,直勾勾地盯着我。他约莫四五十岁,皮肤黝黑粗糙,
穿着一件看不出颜色的汗衫,咧嘴笑着,露出一口被烟熏得焦黄的牙。“醒了?大学生?
”他的声音沙哑难听,带着浓重的口音。我心里一沉,瞬间明白了我的处境。这不是我的家。
我被绑架了。我试图挣扎,但手脚被捆得死死的,越动勒得越紧。“你是谁?这是哪里?
我哥呢?” 我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声音却还是忍不住发颤。男人咧嘴一笑,站起身,
从桌上拿起一个豁了口的搪瓷碗,喝了一大口水。“你哥?他拿到钱,早就走了。”“钱?
什么钱?”“三万块。” 男人伸出三根黑乎乎的手指,在我眼前晃了晃,“你哥说,
你是名牌大学的大学生,身子干净,值这个价。”“三万块,就把你卖给我当婆娘了。
”“以后,你就是俺王大山的人了。”我的大脑,嗡的一声,一片空白。
我哥…… 把我卖了?为了三万块钱?那个从小到大,会把唯一的鸡腿让给我,
会在我被欺负时替我出头,
会骄傲地跟所有人说 “我妹妹是大学生” 的亲哥哥……把我卖了?我想起他嗜赌成性,
欠了一屁股的高利贷。我想起我爸妈从小对我的教育:“你哥是男孩,是家里的顶梁柱,
你当妹妹的,凡事都要让着他。”我想起那句他们从小念到大的话:“女孩子家,
读那么多书有什么用?早晚都是别人家的人。”原来,在他们眼里,我从来都不是家人。
我只是一件商品。一件可以被明码标价,可以被随时出售,
用来换取他们家 “顶梁柱” 安危的商品。我的心,在那一刻,
像是被扔进了极地的冰窟窿里,瞬间冻结,然后碎裂成无数片。王大山看着我惨白的脸,
以为我被吓傻了。他嘿嘿一笑,搓着手向我走来。“别怕,以后好好给俺生娃,
俺不会亏待你的。”“俺们这山里,跑了三个婆娘了。就你,长得最俊,还是个文化人。
”“今晚,你就给俺洞房。”他那张散发着恶臭的脸,在我眼前不断放大。
我没有像他预想的那样尖叫,也没有哭泣。我只是死死地盯着他,在那一瞬间,
我的大脑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运转起来。那瓶水,是乙醚。根据昏迷的时间和我的体重来计算,
剂量并不算太大。这说明,我哥怕把我弄死,卖不出好价钱。这个男人叫王大山,
他提到了 “山里”,证明这里是与世隔绝的偏远山区。他提到了 “跑了三个婆娘”,
证明这里是拐卖妇女的重灾区,而且防范严密。他还提到了 “生娃”。
我看着他那张丑陋的脸,心里突然涌起一个疯狂而冷酷的念头。你想让我给你生娃?好啊。
我笑了。在我被绝望和恨意淹没的脸上,这个笑容,显得异常诡异。王大山被我的笑,
弄得愣了一下。“你…… 你笑啥?”2.那天晚上,王大山最终没有动我。
在我那个诡异的笑容之后,我突然捂着肚子,开始剧烈地干呕。
“别…… 别过来……”我气若游丝地说。“我…… 我来例假了……”“我们那儿的风俗,
这几天…… 不吉利,不能碰男人……”王大山是个极其迷信的人。
一听到 “不吉利” 三个字,他立刻像触电一样退后了几步,
看我的眼神充满了嫌恶和晦气。“真他娘的麻烦!” 他骂骂咧咧地啐了一口,
但终究没再靠近。他告诉我,他们村里的规矩,新买来的媳妇,要先关上一个月,
磨掉所有性子,才能 “圆房”。这一个月,成了我唯一的,也是最后的生机。
我没有像其他被拐来的女人一样,哭喊,咒骂,或者绝食。因为我知道,
在这样野蛮而封闭的环境里,眼泪和尊严,是最不值钱的东西。
它们只会换来更凶狠的毒打和更严密的看管。我要活下去。只有活下去,才能谈复仇。
我开始扮演一个 “认命” 的、甚至有些 “斯德哥尔摩” 的角色。第一天,
王大山扔给我一个黑乎乎的窝窝头。我接过来,小口小口地吃掉,
然后对他露出了一个感激的、怯懦的微笑。第二天,他解开了我手上的绳子,让我自己吃饭。
我笨拙地用还在发麻的手,把饭菜端到他面前,讨好地说:“大山哥…… 你先吃。
”他愣了一下,随即得意地哼了一声,大口地吃了起来。第三天,他解开了我脚上的绳子,
但门上,依然挂着一把巨大的铜锁。我没有表现出任何逃跑的意图。
我开始默默地打扫那间破败的土屋,把积了灰的窗户擦干净,把乱糟糟的杂物归置整齐,
甚至用不知从哪里找来的针线,把他那件破了洞的汗衫,缝补得整整齐齐。
我的顺从和 “贤惠”,让王大山的防备心,一点点地松懈下来。
他开始允许我在院子里活动,但脖子上,始终套着一根长长的铁链,另一头,
锁在院子里的石磨上。他开始在我面前,炫耀他的 “本事”。“看到没?大学生又怎么样?
还不是被俺治得服服帖帖!” 他对着来串门的邻居,得意地拍着胸脯。
我总是适时地低下头,露出一副温顺又崇拜的样子。我用这种近乎自辱的方式,
一点点地麻痹他,让他相信,我已经彻底被他 “驯服” 了。在有限的活动范围内,
我像一只工蚁,开始了我的勘探和分析。我记下了太阳升起和落下的方位,以此来辨别方向。
我记下了每天清晨和傍晚,远处传来的、模糊的汽车轰鸣声,以此来推断公路的大致距离。
我记下了村庄的地形,这是一个坐落在盆地里的村子,四周环山,
只有一条狭窄的泥路通往外界,村口,永远有几个壮汉在 “值守”。我知道,
想从这条路逃出去,绝无可能。我的目光,投向了那片连绵不绝的深山。
我是化学系的高材生,植物学是我们的必修课。那片山林,在村民眼里,是贫瘠和危险的。
但在我眼里,它是一个巨大的、天然的化学实验室。每天在院子里放风时,
我都会不动声色地观察山坡上那些不起眼的植物。那是乌头,它的根茎含有剧毒的乌头碱,
少量即可致死。那是马钱子,果实里的士的宁,是强烈的神经毒剂。那是断肠草,学名钩吻,
全株有毒,尤其以嫩芽和根部毒性最烈。还有那些颜色鲜艳的毒蘑菇,
看似无害的野果……我的大脑飞速运转,一个个化学方程式在脑海中生成、组合。我知道,
我复仇的武器库,已经找到了。除了勘探,我还必须找到一个盟友。一个能在我执行计划时,
为我提供帮助的人。我很快就锁定了目标。村东头的哑巴。他是一个老光棍,五十多岁,
孤身一人,住在村里最破败的茅草屋里。他年轻时因为反抗村长,被活活打断了腿,
毒哑了嗓子,成了村里人人都可以欺负的对象。我注意到,每次王大山对我打骂时,
哑巴都会远远地看着,眼神里,没有幸灾乐祸,只有一种深切的、感同身受的悲哀。
我决定赌一把。一次,王大山喝醉了酒,把给我的饭菜打翻在地。我默默地收拾干净,
然后趁他不注意,把一个还算完整的馒头,藏在了袖子里。第二天放风时,
我故意把洗衣服的水泼得很远,铁链的长度,正好能让我靠近哑巴的家门口。
我看到他正坐在门口,啃着干硬的窝头。我走过去,把那个藏了一夜的、有些发硬的馒头,
悄悄塞到了他手里。他愣住了,浑浊的眼睛里充满了震惊和不解。我没有说话,
只是对他笑了笑,然后迅速回到了院子里。从那以后,我开始用各种方式,
与他建立秘密的联系。我会在送饭的碗底,用饭粒粘上特定的树叶。我会在洗衣服的石板上,
用指甲划下简单的化学符号。终于有一天,他看懂了。他趁着夜色,偷偷来到我的窗下,
用石子,在地上划出了几个字。“你想…… 跑?”我点了点头。他又划道:“没用的,
跑不掉。会…… 被打死。”我在窗户的哈气上,写下了一个字。“药。”他沉默了很久。
然后,他重重地点了点头。通过他断断续续的比划和书写,我得知了一个更让我心寒的秘密。
他的妻子,也是二十年前被拐来的,一个比我更刚烈的女子。因为不堪受辱,奋起反抗,
结果被村里人活活打断了双腿。最后,在一个雨夜,她爬到了村口的井边,投井自尽。
我听着哑巴无声的哭诉,抚摸着手腕上被绳子勒出的、还未消退的血痕。
我看着窗外漆黑如墨的夜色,和那片静默如野兽的深山。我心里那颗复仇的种子,在这一刻,
彻底破土而出,长成了参天大树。我不仅要跑。我还要让这个村子,让这里所有的人,
为他们的罪行,付出血的代价。3.一个月的圈禁,
足以磨掉一个普通女孩所有的希望和锐气。但对我而言,这一个月,是我从猎物,
蜕变为猎人的最后准备。当王大山认为我已经 “服帖”,
决定在一个 “黄道吉日” 举办婚礼,将我彻底变成他的 “婆娘” 时,我没有反抗。
我甚至露出了羞涩而顺从的微笑。这个村子有它自己的一套野蛮规则。婚礼,
就是将这场罪恶的买卖,昭告全村,盖上他们宗族 “合法性” 印章的仪式。
王大山为这场婚礼,倾其所有。他杀了家里唯一的老母猪,请来了村里所有的男女老少,
在村口的打谷场上,摆了十几桌流水席。他要让所有人都看看,他王大山,
一个四十多岁的穷光棍,是如何花三万块钱,就买来一个城里的、水灵灵的大学生当老婆的。
婚礼上,我穿着一身不合身的、不知道从哪个死人身上扒下来的大红袄,
被王大山像个战利品一样,牵着给每一桌的 “长辈” 敬酒。他们看我的眼神,
混杂着欲望、嫉妒和一种看待牲口般的轻蔑。“大山,有福气啊!这婆娘,看着就能生儿子!
”“大学生就是不一样,皮白肉嫩的!”“可得看紧点,别跟老李家那个一样,跑了!
”我低着头,任由他们污秽的目光在我身上逡巡,任由那些油腻的手,借着敬酒的名义,
在我背上揩油。我只是微笑着,一一应付。在他们眼里,我越是温顺,
就越证明王大山的 “本事”。这场婚礼,是他的高光时刻,也是我的。敬完酒,